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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规范用标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年1月16日   来源:标志管理处 作者



中绿标[2005]114号

各地绿办(中心):

近几年,全国绿色食品事业发展迅速,认证管理规范有效,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发展态势健康有序,整体品牌形象日益得到社会认可,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一些企业违犯规定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将对事业发展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纠正企业违规用标现象是当前标志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为此,中心决定今年内分步骤组织开展两项重大活动:第一,近期,由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在全国绿色食品企业中开展规范用标自查自纠活动,力争使违规用标的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第二,下半年,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维护绿色食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假冒行为,查处违规用标现象。当前的任务是组织开展企业规范用标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导思想

从打造绿色食品整体品牌形象,增强绿色食品标志的公信力,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规范用标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结合落实《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和《关于贯彻〈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的意见》,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解决违规用标的突出问题为目标,推动自查自纠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以此为契机,使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二、活动组织方式

全国自查自纠活动由中心统一组织开展,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根据统一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活动先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予以督促指导和重点检查;在此基础上,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予以全面核查。

三、检查的重点问题

根据目前情况,要重点检查和纠正以下突出问题:

(一)将认证产品的编号用于其它产品(“一号多用”)或许可给其它企业(包括下属企业和联营企业等)使用;

(二)超过三年认证有效期使用标志,或续展后超过规定期限使用原编号;

(三)用标商品名称与证书不完全一致,或证书涉及的内容发生变化而未在中心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四)其它违规行为。

四、时间步骤及要求

活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至8月10日结束。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宣传动员

各委托管理机构接通知后,要立即对本地区的企业自查自纠活动做出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有关要求并及时通知企业,同时向企业宣传有关管理制度及规范用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规范用标的自觉性。为配合开展宣传动员,中心统一印发《致绿色食品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见附件),请各委托管理机构部署工作时一并转发企业。

(二)自查自纠

各企业要按照统一要求,对照《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有关管理制度,自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将自查自纠的情况向委托管理机构做出书面报告。

(三)监督检查和处理

各委托管理机构应结合年检工作,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逐一进行核查,不留死角。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分情况,根据《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等制度规定分别做出责令整改和向中心建议取消标志使用权的处理。要对企业整改后的情况进行验收,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四)总结报告

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收获、做法、问题和建议等情况。请于8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中心。

五、有关政策原则

(一)关于用标期限。超过认证有效期未续展,继续使用标志的,按假冒侵权处理;已续展(获得新编号)的,原编号的包装最长可延期使用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按违规用标处理,限期整改。

(二)关于用标范围。将认证产品编号用于本企业未认证产品或其它企业(含下属、联营企业等)产品的,按假冒侵权处理;用于其它绿色食品产品的,按违规用标处理,限期整改。

(三)关于证书内容变更。用标商品名称与证书不完全一致,或产品商标、企业名称、核准产量等发生变化而未在中心办理相应变更手续的,按违规用标处理,限期整改。

(四)关于标志和编号印制。包装印制不符合《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按不规范用标处理,限期整改。

(五)根据《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的规定,整改期限为一个月,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应报请中心取消其标志使用权。

 

附件: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致绿色食品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

 

二○○五年六月三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致绿色食品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企业负责人:

首先,对您致力于绿色食品事业表示诚挚的敬意和感谢!

近几年,全国绿色食品发展迅速,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总体态势健康有序,绿色食品整体品牌形象日益得到消费者和社会的认可。但也必须看到,一些企业违犯规定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问题比较突出。例如:超过有效期限使用编号,或认证续展后仍旧使用过期编号;将认证产品编号用于其它产品,或许可其它企业使用;用标产品的名称与认证核准名称不完全一致,等等。一些媒体对此给予了报道,引起社会多方面的关注。

企业规范用标事关绿色食品发展大局。违规用标行为不仅损害企业和产品自身形象,而且会造成市场秩序紊乱,使消费者感到真伪难辨,从而丧失对绿色食品的信任,最终将动摇事业发展的基础,也将使企业的根本利益受到损害。

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中心决定在今年内分步骤开展两项重大活动。第一,近期,在全国组织开展企业规范用标自查自纠活动,力争使违规用标的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第二,下半年,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维护绿色食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假冒行为,查处违规用标现象。近日,各地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将就企业自查自纠活动做出部署。真诚希望您的企业能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在当地绿办的组织指导下,认真完成自查自纠的有关工作。

绿色食品企业是绿色食品事业的受益者,也是事业发展的推动者,维护绿色食品标志的公信力和品牌形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把这份责任感付诸每一个行动。

祝您身体健康、事业有成;祝企业蒸蒸日上、兴旺发达。

 

二○○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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