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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环境友好农产品认证制度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4年12月3日   来源:宣传处 作者:李光夏(Lee Kwang-Ha) 国家农产品质量管理局



  • 环境友好农产品认证制度

认证制度是审批有机生产食品标签和对有机食品生产要求的制度。韩国政府在这一方面建立了多种法律法规性公共机构机制,管理和加强认证制度。

农林部建立了支持性和常规性制度,鼓励农民参与可持续发展农业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1992年韩国政府首次制定了政府大宗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为此,随着人们对消费食品安全的日益关注,政府根据农产品质量管理法制定了有机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无农药残留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1993)和低农药残留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1996)。这三种农产品在韩国一般称之为“环境友好农产品(EFAPs)”但是这三种认证制度不是强制性的。因此,那些遵循环境友好农产品标准和原则的人在不经认证的情况下,可以自愿在其产品上标明环境友好产品性质或有关说明和解释。

销售有机产品需要认证,这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保证。其结果,结合政府对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管理,制定了有机食品和其它可持续发展农产品的公共机构标签制度。只有经过认证的农场,才允许经营这些农产品。政府机构和私人组织委托的检测中介对农场和产品的检测加强了产品质量的管理。

按政府环境友好产品的质量标准规定,现有四种农产品:化学杀虫剂施用量较低(低于普通农场施用量的50%)的产品、未施用过杀虫剂的产品(从未施用杀虫剂)、过渡期不足三年的过渡产品和有机产品。为了有效地和可信地实施质量认证制度,作为一个政府组织,国家农产品质量管理局被指定为政府认证机构,负责可持续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国家农产品质量管理局是农林部的一个下属机构,专门负责对农产品质量管理,包括产品检测和质量认证。该机构负责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确保农产品销售中的公平交易,包括农产品标准和产品原产地标识管理。

为了促进环境友好农业的发展,政府通过了“环境友好农业促进法”。在2001年修改法生效后,自愿认证转变为强制认证促使了质量认证制度的全面实施。按此修改法,所有生产或进口有机农产品和标明有机农产品特征或特点的人必须获得认证机构的认证。特别是根据国际标准,如“食品法典”(CODEX),制定了未经加工的有机产品的认证规定。

  • 环境友好农产品的销售

鉴于政府有机产品政策复盖面广,从事有机农产品生产的农场和种植面积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快速发展。2003年,从事生产有机产品的农场数,包括生产过渡性有机产品的农场,发展到2,700个,种植面积为3,300公顷,约占农田总面积的0.2%(表1)。估计自1998年以来有机农产品年增长为30%以上。

此外,农民自已开发了多种新型可持续农业耕作法。除了采用常规的有机农业耕作法外,农民广泛使用稻田养鸭或淡水蛇和水生植物清洁栽培法来生产不同农产品。2003年2,700多家农场采用了这种作物栽培法。

但是,出于对食品和环境保护的极大关注,市场上销售的有机农产品比例预计将持续增长。

表1、环境友好农产品产量年增长量

项目、年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9

农户

2,448

4,678

11,892

23,309

27,373

种植面积(公顷)

2,039

4,554

11,239

24,565

26,445

产量(千吨)

35

87

200

366

304

来源:国家农产品质量管理局(2004年)

  • 环境友好农产品认证制度现状

□环境友好农产品认证制度

环境友好认证是一种由可靠的认证机构按严格的标准检测农场、农场单位和产品的认证制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安全的农产品。环境友好认证分为两大部分:对作物产品和畜产品的认证。作物产品包括有机产品、无残留产品和低残留产品,而畜产品类分为有机畜产品和过渡畜产品。

就农产品而言,认证和标签制度的法律和认证依据各不相同。例如,有机农产品按环境友好农业促进法认证,而其加工产品则按食品安全法来认证。其结果,有机食品的认证和标签规定按农产品是否加工,还是加工的有机食品而大径相庭。

有机农产品认证制度主要针对未加工农产品。加工有机食品不属于有机认证制度范畴内。韩国应该制定一个未加工农产品和加工农产品综合认证制度。

□认证程序

认证必须经三个步骤:1、每个农民在开始有机农业生产前必须向国家农产品质量管理局的当地办事处或向授权的私人组织递交其农业生产计划;2、国家农产品质量管理局的当地办事处负责对农场的土壤和灌溉水检测分析等;3、国家农产品质量管理局的当地办事处检测最终产品,确定其产品无农药残留和在生产过程中未施用化学肥料。通过上述三种所需程序认证的农民可以使用认证有机产品的标签。

鉴于有机产品质量严格管理机制,大多数消费者信任市场上销售的有机产品。但是,许多农民抱怨这种三步骤认证程序。由于这个原因,许多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组织试图建立他们自己的认证机构。但是,此事说来容易,做来难,因为认证机构的投资和运行成本很高。

□环境友好农产品认证标识

  • 有机、(2)有机过渡、(3)无残留、(4)低残留


来源:农林部(2001)

作物产品认证按下列划分;

  • 有机农产品:三年以上未施用化学杀虫剂和肥料的农田生产的产品。
  • 无残留农产品:未施用化学杀虫剂的农田生产的产品。建议化学肥料施用量不到常规生产施用量的一半。
  • 低残留产品:施用化学杀虫剂、但施用量不到常规生产所建议施用量的一半的农田生产的产品。化学肥料施用量不到常规农业生产所建议的施用量的三分之二。

□私营认证机构

国家农产品质量管理局从2002年开始允许私营组织认证有机农产品。目前经国家农产品质量管理局授权的私营认证机构有8家(如:Huksalim或称之为土壤研究所和KOFA等)。

私营认证机构比例占总数约8%。国家农产品质量管理局准备授权更多的私营认证机构。但是,真正合格的认证机构数量不足。然而,消费者愿意接受政府颁发的认证,而不是其它私营机构的认证。为此,政府对鼓励私营机构的发展面临着困难。

  • 结束语

随着政府和私营机构对有机农产品生产制度的大力支持,市场对环境友好农产品需求增加可能使环境友好农产品的生产将保持韩国农业增长较快的一部分。目前,政府对加快有机农业发展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制定国家认证标准。从而农林部现在已经启动了几项对环境友好生产和销售以及技术政策性支持项目。

政府计划逐步将认证责任转给授权的私营认证机构。今后授权的私营认证机构将经营认证制度,而政府仅仅负责监督私营认证机构。政府在这一方面鼓励和支持申请经营认证中介并将提高认证费和其它付费,支持私营认证机构的经营。

特别是,目前经济全球一体化趋势促使政府培育国际性的认证机构,应对有机产品和环境友好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政府将全面监督认证的农场是否履行有关认证产品质量的规定。此外,政府也将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假冒或伪劣认证产品的分发和销售给消费者。

总之,为了不断地和更好地促进有机和环境友好农业的发展,需要加强韩国有机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新的政府和私营机构的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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