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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将武宁县作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试点单位的批复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年1月17日   来源:认证处 作者



农绿 [2006]3号

你县《关于要求将我县列入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水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试点县的请示》 (武府文[2005]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是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今年中央 1号文件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鉴于水产品是我国的优势农产品,你县生态环境条件良好,水产品资源丰富,生产管理水平较高,产品市场潜力大,渔民增收拉动力强,绿色食品工作基础扎实,并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根据农绿[2005]2号《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的精神,同意将你县作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试点单位。 

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目前还处在探索、试点阶段,请你县在江西省发展绿色食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基地创建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大胆开拓创新,切实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基地组织管理体系、生产管理体系、社会服务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全力推进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的实施,确保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试点工作抓出水平,抓出成效,为全国开展创建绿色食品水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积累经验,为促进全国水产品标准化生产作出贡献。 

此复。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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