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方便粉丝类产品申报绿色食品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004)中绿科字第52号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年1月29日
各地绿办(中心)、各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食品生产过程和原料来源的管理,确保绿色食品产品质量,针对方便粉丝类产品申报中存在的问题,我中心组织有关科研、检测和生产单位的专家进行了研究和论证,制定了《方便粉丝类产品申报绿色食品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其它申报绿色食品的速食食品,也可参照执行该规定。
附件:《方便粉丝类产品申报绿色食品的若干规定》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方便粉丝类产品申报绿色食品的若干规定
一、原料要求
1、主原料
应符合《关于印发<对蔬菜申报及绿色食品加工产品(饲料)原料的几点要求>的通知》(中绿函字[1997]第13号)的规定。
2、辅料
主要指料包中的原料成份,料包可分为调味料包和菜包两类。
2.1调味料包
原料包括食用油(即油包)、酱油、醋、盐、味精、香辛料等。
(1)食用油、酱油、醋,必须是经过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
(2)食用盐可不经绿色食品认证,但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检测;
(3)香辛料、香精、味精等不作特殊规定。
2.2菜包
菜包按原料来源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植物性原料,包括脱水蔬菜、果仁、粮食和豆类等;另一类是动物性原料,包括猪肉、鸡肉、牛肉和鱼肉等。
(1)菜包重量大于(或等于)料包总重量10%的,其原料必须是取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
(2)菜包重量小于料包总重量10%的,其原料不要求经过绿色食品认证,但申报时须对菜包进行检验。
二、加工要求
方便粉丝和料包必须由申报企业在本厂加工,一律不得外包给其它企业或个人进行加工,以便严格控制原料来源、品质,保证加工卫生条件及产品质量。
三、检验要求
1、方便粉丝检验,应根据主原料的不同而参照相应的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或国家标准;
2、料包检验
(1)调味料包含有食用盐的,检测项目为亚铁氰化钾,指标为“不得检出”;
(2)菜包中含有粮食、花生、豆类等原料的,检测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1 ,指标为“不得检出”;
(3)菜包中含有动物性原料的,检测项目为四环素族抗生素,指标为“不得检出”。
3、微生物学要求,具体检测项目和指标分别为:
(1) 菌落总数≤50000cfu/g(包括主料和料包);
(2) 大肠杆菌≤150MPN/100g(包括主料和料包)。
四、产品名称要求
方便粉丝类产品的名称应规范,不允许使用不切实际的名称误导消费者。例如用鸡精和香菇香精调味,而未添加鸡肉、香菇配料的方便粉丝只能注明“香菇鸡肉味方便粉丝”,而不能称为“香菇鸡肉方便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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