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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实施《绿色食品 虾》等五项标准的通知 中绿科[2005]52号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年1月29日


各地绿办、各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中心:

    农业部2004年8月25日公告发布了《绿色食品 虾》(NY/T840-2004)、《绿色食品蟹》(NY/T841-2004)、《绿色食品 鱼》(NY/T842-2004)、《绿色食品 肉及肉制品》(NY/T843-2004)和《绿色食品 温带水果》(NY/T844-2004)等五项农业行业标准,目前已由中国农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现将上述标准文本各一套寄发你单位,请在相关产品申报、检验及监督检查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绿色食品 苹果》(NY/T268-1995)、《绿色食品鲜梨》(NY/T423-2000)、《绿色食品 鲜桃》(NY/T424-2000)、《绿色食品 猕猴桃》(NY/T425-2000)和《绿色食品 葡萄》(NY/T428-2000)等五项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绿色食品 虾》等五项标准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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