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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食品协会致全省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倡议书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1日   来源:省绿办 作者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和谐社会建设大局。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广大消费者的殷切企盼,也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我们协会110家会员单位向全省农产品生产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首位,以学法、知法、守法为立业之本,以诚实守信、安全生产、优质经营为重点,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二、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从农田到市场”全程质量控制。严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保证产地环境符合要求。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健全生产记录制度,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发挥企业在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中的示范作用。

三、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杜绝禁用农(兽)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使用。严格执行采收、屠宰或捕捞符合农(兽)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要求。

四、严格规范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关于农产品包装标识的规定,做到须包装的产品,经包装后上市销售,做到产品或包装规范用标。坚决反对和杜绝伪造、冒用、逾期使用及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自觉服从行政执法部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实施检查、检测和监督管理,配合查处、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维护农产品企业的品牌形象。

六、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倡导诚信服务,恪守公平竞争原则,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们要借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势东风,积极行动起来,增强农产品安全生产和经营的责任感、使命感。我们协会愿与全省农产品生产企业一起,带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动农业生产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浙江省绿色食品协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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