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开展查处假冒绿色食品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6日 来源:标志管理处 作者:
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开展查处假冒绿色食品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地绿办(中心):
为了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和扩大认证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的成效,最近,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查处假冒绿色食品专项活动的通知》(农办市[2007]39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的《通知》精神,切实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集中开展开展查处假冒绿色食品专项活动,是农业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认证农产品监管,树立绿色食品精品品牌形象,确保绿色食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所做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各地绿办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查处假冒绿色食品专项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点工作,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地配合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地绿办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的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协助农业、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做好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的信息查询、核实取证等工作。同时,抓紧开展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绿色食品产品续展工作。
三、加强与中心的工作联系,建立周报制度,每周五将专项活动开展的情况和查处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中心标志管理处。(联系人:房风文;电话:010-62191419;传真:010-62133552;电子信箱:62191419@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查处假冒绿色食品专项活动的通知》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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