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ENGLISH

 
     浙江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首  页   绿办简介   组织机构   政策法规   标准体系   培训管理   工作交流   认证须知   认证进程   颁证年检   认证产品
  认证企业   原料基地   网上申报   监测机构   专家资源   网上调查   供求热线   视频报道   图片新闻   绿办联播   调查问卷


2007年全省绿色食品工作要点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年3月20日


    2007年全省绿色食品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认真落实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建设现代农业这条主线,加强和完善绿色食品管理与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不断加快发展速度,扩大总量规模,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在农产品认证中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扩大绿色食品开发规模,提升绿色食品产业带动能力

    1、通过公益宣传、广场咨询、媒体报道、编印《绿色食品申报指南》等多种形式,利用农民信箱、绿色食品通讯等公共信息网络,加大绿色食品社会宣传力度,提高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绿色食品工作的良好氛围。

    2、把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发展优势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作为认证重点,进一步优化结构,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力争我省国家级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中绿色食品企业的比例有较大提高。把产品续展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力争产品续展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3、积极开展面向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绿色食品申报与认证现场培训,健全完善“先培训,后申报”的工作制度,提高一审通过率和整体认证效率。

    4、全年全省新增绿色食品150个,力争全省绿色食品总量突破1000个,有机食品的开发认证有较大突破。

二、强化绿色食品监管,确保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和规范用标

   5、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加强与省、市农业执法部门的沟通协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计划在春季与秋季各开展一次活动,主要对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记录、绿色食品包装和商标标识等情况,以规范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行为,打击假冒伪劣,提高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6、组织开展绿色食品标志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在杭州市场开展二次绿色食品市场专项监察活动,把超市、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作为监察重点,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不规范用标现象,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绿色食品品牌形象和健康市场秩序。

    7、继续全面推行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制度,统一制定全省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年检计划,落实市、县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的年检职责,实行规范化管理,企业年检率100%。

    8、配合国家中心和各质量检测中心完成年度产品质量抽检目标任务,调整产品质量抽检方式,由到企业抽样变为从市场抽样,确保产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

三、加强市场培育,促进绿色食品流通与贸易

    9、继续推进“中国绿色食品展示推广(浙江)中心”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在绿色食品展示展销、产品推介、贸易洽谈、信息发布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厂商合作和产销对接。

    10、鼓励和引导大型超市、连锁店设立绿色食品销售专区、专柜,鼓励和支持绿色食品专业市场建设,促进绿色食品贸易。

    11、积极配合国家中心,组织推荐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企业参加“2007 年绿色食品香港展销周”和相关国际展览会等贸易推介活动,扩大绿色食品出口贸易。组织各市绿办及有关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参加2007年新疆绿色食品产业博览会。

四、着力提高市、县绿色食品管理机构服务能力,全面巩固事业发展的基础

    12、加强对县级绿色食品机构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选送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参加国家中心举办的检查员、标志监管员培训,争取在1-2年内每个县都有1名以上绿色食品检查员和标志监管员。

    13、开展对现有检查员、监管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培训。举办一期全省绿色食品检查员、监管员操作实务培训班,增强检查员、监管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

    14、开展有机食品检查员培训和委托管理试点工作。组织选送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参加有机食品检查员培训,争取各市有一名有机食品检查员。研究制定市级机构有机食品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和相关委托管理工作程序,试点开展有机食品委托管理工作。

五、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15、根据“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开展“强龙兴农示范工程”建设要求,结合我省“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围绕培育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建设现代农业这条主线,研究制订“百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建立基地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研究部署“十一五”期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16、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按照示范基地省、市、县共建的思路,选择现有基础较好、建设条件成熟、建设积极性较高、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较大的22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实施县,每县建立1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因地制宜编制建设规划,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版权所有 浙江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新华路39号4F 邮编:310003
电话:(0571)87251920 传真:(0571)87251918
E-Mail:zjgreenfood@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