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明商标使用许可收费标准(修订)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年6月8日 来源: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作者:
关于印发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明商标使用许可
收费标准(修订)的通知
各地绿办(中心):
现将修订后的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明商标使用许可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收费标准”)下发给你们。从二00七年六月一日起执行修订后的“收费标准”,原“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转换产品按原合同收费标准执行,新审批产品按修订标准执行。
各绿办(中心)接到通知后,请向企业做好相应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明商标使用许可收费标准(修订)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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