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绿[2007]8号 发布者: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07年9月10日 来源:认证处 作者:
各地绿办(中心):
为加强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基地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农绿[2005]2号)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试行)(农绿[2006]6号)及有关规定,我办和中心研究制定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各地绿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于11月10日前报中心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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