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全面启动 简报(第1期) 发布者: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07年9月11日 来源:综合处 作者: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全面启动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三品”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三品”专项检查,将围绕三个目标,落实四项任务,实施两个结合,以进一步规范“三品”认证工作和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升“三品”的公信力和美誉度,推动“三品”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个目标:一是通过开展认证工作规范性检查,提高工作系统的整体运行质量,增强“三品”工作机构的权威性;二是通过开展产地检查和产品抽检,落实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措施,力争 “三品”质量稳定在98%左右,防范和杜绝“三品”突发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三是通过标志使用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企业规范用标水平,有效遏制市场假冒标志行为。
四项任务:一是认证管理有效性检查。全面检查各级“三品”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时效的落实情况;全面检查认证检查员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工作的规范性。二是生产经营规范性检查。检查重点区域的产地环境状况、获证单位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以及生产记录,突出检查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添加剂、加工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三是产品质量安全性检查。无公害农产品以蔬菜、水产品、畜禽产品为重点,完成720个产品的抽检任务;绿色食品在完成1761个产品的年度质量抽检计划的基础上,增加434个产品专项抽检,重点是大米、蔬菜、水果、畜禽肉类产品、水产品等初级产品。有机食品重点对生产蔬菜、畜产品、蜂产品的65家企业产品质量进行专项抽检。四是包装标识合法性。重点检查认证企业是否存在不规范用标、超期用标、超范围用标问题,发现和查处假冒“三品”行为。
两个结合:一是各地自查与中心抽查相结合,在各地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两个中心集中组织力量赴实地进行抽查;二是常规手段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在落实产品抽检、企业年检、市场监察、社会公告、应急预案等常规监管手段的同时,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品”专项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省级“三品”工作机构按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自查。第二阶段,两中心成立5个专项检查小组分赴15个省(区、市)开展抽查工作。在每个省(区、市)随机选择不少于3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2家绿色食品获证单位、1家有机食品获证单位和2家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超市)进行检查。第三阶段,根据自查、抽查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有关情况在工作系统内通报。
在此次“三品”专项检查中,对工作机构和认证检查员的不规范行为,切实加以整改提高;对未落实标准化生产、产品抽检不合格和违规用标的企业,两个中心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限期整改或停止、取消标志使用权,并予以公告或通报;对假冒“三品”产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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