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品”专项检查组对浙江江苏两省的抽查结果良好 简报(第12期) 发布者: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07年9月27日 来源:检查组 作者:
9月20日,“三品”专项检查组赴浙江省,检查了杭州萧山富春养殖有限公司等3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萧山鸿达农业种养场等2家绿色食品企业、1家有机食品企业和2家销售市场,并检查了“三品”认证机构的档案管理及申报管理的基本情况。检查结果表明,“三品”管理机构在实施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创新工作方式以及发挥农业系统优势三方面加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认证、管理规范有效;在产品质量安全性方面,2007年杭州市场绿色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在包装标识合法性方面,浙江省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对农产品包装标识的各项规定,重点开展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工作,建立企业用标的市场监察制度和不规范用标问题的发现机制。2006年和2007年对杭州市10家超市、批发市场随机检查了大米、食用油、豆制品、奶制品等绿色食品的标志使用及包装标识情况,对少数企业用标不规范、违规用标等问题进行了整改。此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鲜活无公害农产品用标率较低,少数绿色、有机食品企业使用标识不规范;二是部分获证单位生产记录不够完善和规范。
9月22日至24日,两中心“三品”专项检查组第二小组对江苏省的3家无公害认证企业、2家绿色食品企业、1家有机食品企业以及2个市场进行了抽查,结果良好。从认证管理有效性看,制定了管理制度,建立了管理档案;从生产经营规范性看,企业对产地环境的保护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均能按照“三品”的标准制定生产操作规程,按照规程生产,并建立生产档案;从产品质量安全性看,在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上实施了农资定点配送,由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农药、肥料、兽药和技术指导,有效地控制了禁限用投入品的流入,在检查中未发现违禁农业投入品。采收、屠宰方面,“三品”企业各项指标合格;从包装标识合法性看,在对企业、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抽查中未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超期使用标识的行为。检查组对少数企业生产、销售记录不够完整以及个别生产基地的田园卫生管理提出了改进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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