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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无公害农产品龙头企业靠品牌效应占领市场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年3月12日   来源:保定商务  作者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关注,无公害农产品消费越来越受到重视。其市场需求正由少数人向多数人拓展,由单一产品向多种产品延伸,由高档消费向大众消费推广。作为农产品生产大市,尤其是拥有环京津的地理位置优势,为保定市打造京津无公害农产品供应基地提供了可能。发展现状

  通过调查分析,保定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无公害农产品在全市占有主导地位。目前,全市无公害生产基地中获部级认证基地有7个,面积1.36万亩;通过省级认证的生产基地43个,环评面积达到73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中获部级认证产品14个,获省级认证产品40个。全市共建成无公害检测中心点18个。有120家养殖企业通过了无公害产地认定,建立了环京津无公害精特菜基地、徐水优质番茄基地、蠡县麻山药生产基地等十大特色蔬菜区域种植基地,110万亩果品基地通过无公害基地检测认定。

  从无公害农产品在京津市场占有情况看,畜产品进入京津市场的比重占全市畜产品总产量的25%一35%,其中生猪和鸡肉占比重相对较大,鸡蛋较少。15%的保定果品通过京津市场销往全国各地,约占京津市场果品交易总量的4%左右。保定市常年供应北京市场的蔬菜产品约90—100万吨,约占北京市场20%的份额,主要包括设施草莓、茄果类、叶菜类等。

  存在问题

  无公害农产品的推广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与全市农产品总量比起来只占一小部分,距国内先进地区仍有较大差距。分析起来,主要存在六方面问题:

  一是农产品总体质量有待提高。虽然保定市无公害蔬菜生产进程逐年加快,但产品质量问题依然不少,一些蔬菜的农药残留及有毒物质超标。林果业上,全市优质果率只有40%,45%是大路货,还有15%属劣质果。畜牧业上,获得绿色无公害认证的产品产量与总产量比较,肉类占3%0,禽蛋类占4.7%0。

  二是投入机制缺乏。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属高投入、高产出,特别是设施蔬菜,单就日光温室的修建和改建就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农民自身很难承受。因投入不足导致的生产结构不尽合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三是名牌产品少,市场认知度低,很难实现“优质高价”。在全市已注册的农产品中,真正能够做到按标准组织产供销的并不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名牌效应的发挥。由于多数市场没有实行准入制度,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安全性难以鉴别,加之部分消费者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识不足,投入相对较高的无公害农产品难以实现较高的经济效益,从而降低了生产者的积极性。

  四是安全检测工作难以满足要求。据调查,全市农作物检测有检测设备、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只占30%。林果产品只有检测部分产品的能力。至于畜产品的检测,保定市已投资3000万建了千个市级的检测中心,建成后却因无专项基金而无法正常运行。

  五是营销方式相对滞后。目前,全市无公害农产品销售绝大部分靠专业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销售,产地经纪人、营销大户数量较少,特别是远距离集团化运输能力不强。开发精品包装、礼品包装数量较少,季节性卖难现象时有发生。

  六是生产组织化程度低。保定市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至今仍然以千家万户分散方式为主,龙头企业数量少,带动能力差,加工后的农产品在京津市场的销量更少。从果品加工来看,全市果品加工率虽接近20%,但以中小企业和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档次低、质量差。奶业的规模化养殖比例很小,目前,206个奶牛养殖小区存栏6.83万头,占全市奶牛总数的32%,有68%的奶牛仍为小规模散养,养殖成本较高。

  加快发展的对策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公害农产品越来越受到青睐。在保定市建立环京津的无公害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也是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致富农民的有效途径。因而必须乘势而上,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扶持力度。

  加大政府引导力度。认证工作对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至关重要,需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解决企业和农户在认证过程中负担重的问题。保定市应借鉴其他地方的做法,制定投资计划,进一步完善和兑现奖励机制,加快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步伐。同时,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入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开发。

  积极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只有形成规模化的大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才有利于统一管理,规范生产技术,加强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安全使用,使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继而为今后推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奠定基础。

  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强产品检测。制定出一套操作性强的标准化生产规程,首先在与北京实行场地挂钩的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上率先实行,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逐步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相对稳定的安全技术体系,实行基地注册登记制度,对产地环境、生产过程、采收包装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控。加快和完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逐步拓展检测项目,发挥质量监测功能。

  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市场准入、承诺制度和检测结果互认互信机制。通过合同管理等形式,对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约定,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就其生产、销售的无公害农产品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追溯和查处,并实行召回、理赔和退出市场流通等制度。另外,为保证无公害农产品运销快捷,凡依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的加盖检测印章的检验报告,协作区内各单位对检测结果相互认可,相互信任,实行免检放行销售;运销时提供上述无公害农产品名称、产地、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以此作为进入销售市场的准入条件。

  发展产业化经营,整合品牌。扶持壮大无公害农产品龙头企业,完善企业与生产者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企业与科研单位、生产基地长期共生的合作关系,完善无公害农产品分级、加工、配送、包装、贮藏等环节。积极推行质量认证和标识制度,培育品牌,靠品牌效应占领更多的市场。
 
  (首发子站:河北保定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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