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农业是解决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 发布者:李晓虎 发布日期:2008年4月3日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作者:
在全国“两会”期间,记者采访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北方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金连武。他提出,农产品是食品加工中的主要原料,农产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在绿色农业区域生产的农产品更能保证安全。一是绿色农业从自然环境(水、土、空气)中保证农业产品的食用安全。二是绿色农业种植养殖过程,要求投入品和生产中确保安全并有可追朔性。三是在绿色农业区域生产的农产品,加工成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并有权威部门的认证,在国际市场具有绿色通行证,没有认证的农产品也能确保食品安全。 金连武说:“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对绿色农业工作高度重视,曾在2005年5月26日作了‘绿色农业的研究和示范工作,是探索以新的发展模式和新的经营理念来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实践’的重要批示。我们应积极落实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建议把发展绿色农业做为解决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 他建议,首先,要将发展绿色农业作为解决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应列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财政部、科技部、国家食药监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有关部委局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列入(2006-2020)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同时,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划和实施细则,成为政府推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和社会行为。 其次,要加强对绿色农业及示范工作的领导。他建议该项工作由农业部领导牵头,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等部委领导参加的“绿色农业及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综合指导绿色农业及示范工作。具体工作仍由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承担,主要是继续组织绿色农业理论研究、示范区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标准体系、技术体系、管理体系和培训体系等,指导绿色农业示范区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增加出口、改善生态。 再次,将绿色农业科学研究列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应继续由中国绿色食品协会牵头,联合各学科专家力量开展科学研究,尽快建立绿色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为绿色农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最后,要制定推动绿色农业示范区工作的政策扶持。国家、省、市财政应设立绿色农业开发专项基金,金融部门也应划出一定比例货款用于环境治理、基地开发、科研管理、市场建设和对农民技术业务培训等,对起重要作用的龙头企业应给予实实在在的照顾。同时,税务等部门也应制定支持措施。实施绿色农业示范区下游受益地区,也要探讨如何补偿上游地区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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