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务 院 公 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年5月19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
『打印』『关闭』 |
|
|
|
|
2007版权所有: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网站实名:中国绿色食品网 技术支持:北京广域齐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38055号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 邮编:100081 电话:86-10-62122266 传真:86-10-62191428 邮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