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年度监督检查的通知 农绿〔2008〕6号 发布者: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08年7月14日 来源:认证处 作者:
各有关绿办(中心):
根据《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农绿[2007]8号)的有关要求,为确保基地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办和中心将统一组织对219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进行年度监督检查。
组织实施年度监督检查,是省绿办的职能职责。各地绿办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各自制定的基地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好基地建设单位自查和实地检查等工作,确保基地年度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各地绿办须在11月20日前将基地自查报告、省绿办年度检查报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综合意见表》和实地检查照片报我办和中心备案。
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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