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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企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减免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年7月18日


中绿标[2008]168号

 

各地绿办(中心)

    为贯彻全国绿色食品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加大对国家扶贫开发工

作重点县开发绿色食品的支持力度,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我中心

制定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企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减免规

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企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减免规定》

主题词: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标志使用费减免规定通知

 

 

名称
大小
类型
修改日期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企业附件.doc
24.5K
DOC
2008-7-18 16: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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