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农业的初步实践》序二 发布者:李晓虎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4日 来源:协会秘书处 作者:
开创性的工作,阶段性的成果
——对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的一次检阅
《绿色农业的初步实践》编委会
从2004年中国绿色食品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把开展绿色农业科研与示范工作确立为协会的核心工作算起,今年,已经是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绿色农业理论研究与试验示范工作五周年了。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回良玉副总理两次批示精神的鼓舞下,在绿色农业理论研究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一安排下,经过五年时间的大量工作,我们在绿色农业科学研究和示范区建设两个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特别是在绿色农业示范区(基地、科技园区)建设方面,相关部门、各地政府和农业工作者积极响应、支持与配合,做了大量有益的、开创性的工作,形成了大量有益的经验和做法。本书所收的由绿色农业示范区(基地)建设单位及若干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或绿色食品协会撰写的二十多篇文章,为进一步丰富绿色农业的基础理论提供了实践经验,也为各建设单位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以相互参考的经验。 从绿色农业示范区肇始,到本书形成,其脉络如下:
一、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概况
(一)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单位的设立 1、倡导者 绿色农业示范区(基地)建设工作,是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科学院农业项目办公室和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等单位共同倡导,由各地方政府、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和龙头企业共同推动的,有明确的建设目标、严格的建设标准、科学的建设规划、具体的实施方案、严密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体系的系统工程,具有社会公益性。 2、建设单位 由倡导机构与各地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共同指导,由各地方政府创建的,将绿色农业的理念、目标、原则等放到农业生产实践中去检验与探索的试验示范区域,通常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部分以地级行政区为单位,称为“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单位”;开展单项作物的绿色农业实践与探索活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称为绿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以绿色农业理念为指导,以农业新技术推广示范为目的的科技园区,称为绿色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单位。 3、建设规划 制定绿色农业示范区(基地、科技园区)建设规划(简称“规划”),是创建“建设单位”的必要条件。 (1)“规划”参照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制定的《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五年规划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要根据建设单位的自身条件特别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制约因素,从组织上、技术上、政策上制定出相应的建设措施,并从政府工作的层面制定出相应的保障措施,这是规划的主体内容,其主要内容大体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和培训、加强环境整治和保护、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切实做好投入品管理、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体系的作用和开展农业产业化建设工作等。 (2)“规划”须由倡导机构聘请的专家组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规划”,还应按专家组所提的意见,加以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文本,报请“建设单位”所在地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批准,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使“规划”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从而使实施“规划”和开展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成为政府行为。 (3)“规划”正式文本形成后,还要编制出其《实施细则》,将建设目标、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和相关措施等,加以细分,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干部的职责,分别组织实施,使之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可作为考核各部门工作进度和建设成果的依据。 (二)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单位的运行与管理 实施“规划”,就是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单位运行和开展工作的具体内容。倡导机构、相关省市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和建设单位的领导小组,对“规划”的实施即示范区建设的运行情况、工作进度等,负有检查、指导和监督的责任。为保证绿色农业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科技园区的建设与管理科学、有序地进行,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制定并颁布了《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绿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和《绿色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 在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各建设单位都能按年度进行工作总结,检查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为交流建设与管理经验,倡导机构多次举办经验交流现场会,还通过“简报”、网络等手段,为各建设单位间的经验交流搭建平台。
二、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成果和经验
稿件收进本书的“建设单位”,都是开展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比较好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形成了相当丰富的经验,总结出了可供他人仿效的做法,在这些做法和经验中,有如下几个方面,应当受到称赞: (一)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 “建设单位”的运行与管理,主要由地方政府领导和组织实施,凡是建设工作取得成效者,都与领导重视和指导有直接联系。 如:黑龙江省庆安县,为强化对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领导,确立了“三个不变”的原则,即:无论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如何变化,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目标不变;无论领导分工如何变化,担负绿色食品产业开发的职责不变;无论经济结构如何变化,绿色食品产业的战略地位不变。此外,还建立了县里“六大班子”成员包乡、镇,涉农部门领导包村,乡村干部包农户的运行机制。 (二)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方面 各地经验都提到:规划是示范区建设的纲要,制定出一部符合绿色农业理念与目标的规划,是搞好示范区建设的第一步。各地经验与做法主要有: 一是要选好主持规划编制和筹建“建设单位”的“牵头”部门,参与其中的政府职能部门要“全”: 如:山东省莱阳市,由市“发展与改革局”作为编制规划和示范区建设单位运行与管理的牵头和协调单位,增强了规划执行力。也有些地方是由“农委”牵头,其执行力也比较强。 二是使“规划”成为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 如:江西省武宁县的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通过了县“人大”的立法程序,使“规划”成为全县农业生产战线上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这样,在示范区建设工作中遵循绿色农业的理念、原则,按“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开展示范区建设等,不仅具有法律依据,而且是政府依法行政行为。 三是制定出落实规划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施细则”等文件,建立起相应的运作机制或制度等: 如: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在“规划”基础上制定了《武威市凉州区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连同《凉州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凉州区标准化生产十一五规划》,分别在全区18个重点乡镇组织实施。 又如:江西省武宁县按照绿色农业的发展目标,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政府部门,实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奖惩到人,并纳入到了各级政府部门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之中。 又如:山东省莒南县针对其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及“规划”中的“保障措施”等,分别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性文件,从而使示范区建设与管理有章可循。几年来,莒南县先后出台了《莒南县“三品”生产基地生态环境保护意见》、《莒南县三品认证奖励鼓励政策》、《莒南县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和《莒南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沼气等农村新能源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有力地推动了示范区建设工作。 (三)在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方面 各地建设单位都注重宣传和培训工作,创造了一些经验: 如:河南省长垣县,通过宣传、引导,加深群众对绿色农业理念的认同,提高群众实施“绿色农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一是在各种大型会议上,都将绿色农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宣传;二是主抓农业的县领导多次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宣讲实施绿色农业的意义;三是印发实施绿色农业的技术资料;五是安排县“绿办”人员在县电视台开展专题讲座;六是以技术培训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农民进行培训,壮大了绿色农业建设的骨干队伍。 (四)在发挥龙头企业和民间机构的作用方面 在发挥龙头企业、民间团体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用方面,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如:河南省陕县,一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中作用,将支持和扶植该县的龙头企业——“龙飞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写进“规划”;二是注意发挥民间机构、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使其成为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实现绿色农业发展目标的有生力量,其中,“龙飞公司”又起着骨干作用和“助推器”的作用。 又如:条山集团是甘肃省白银市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单位的重要成员,为推动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发起成立了白银市绿色农业协会,吸收全市39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作为副会长、会员单位,并由白银市主管农业的副市长任名誉会长、条山集团董事长任会长,指导和服务全市农业生产发展,成为示范区建设中的一支极为重要的民间力量,也是白银市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重要帮手。 再如:山西省广灵县成立了广灵县绿色食品协会,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日常工作,统筹管理绿色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产品检测,技术培训、市场营销、品牌管理等方面具体工作,做到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 (五)其它方面 除以上的经验和做法,其它方面还有: 如:中粮集团武汉绿色农业养殖示范基地,从牲畜圈、舍的基建工程质量抓起,进而在投入品使用与管理、饲养管理、饲养场环境保护(包括牲畜粪便和污水处理)等方面,紧紧抓住“基地标准化体系建设”,严格按标准办事,成为“中粮家佳康品质控制体系”的必备环节。 又如:甘肃省天水市,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遵循绿色农业理念,突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认真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大搞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工作,扩大绿色植被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下力气治理水土流失;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减少“白色污染”及化肥、农药污染;坚决制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在具体工作中,他们以马铃薯产业为突破口,重点做好马铃薯产业这篇大文章,同时兼顾其它产业。 又如: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根据分局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在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抓住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这个关键,注意发挥和保护水资源优势,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为了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他们未雨绸缪,采取了一系列水资源保护措施,进行科学研究并取得丰硕成果。此外,建三江分局还在延长产业链,发展水稻的深加工,如稻壳有机发酵制备育苗床土、稻壳发电、米糠榨油、稻秆气化和秸秆还田等方面积累了经验。
三、关于今后的工作
各建设单位在文稿中都已经谈到各自要加强的工作,也对倡导机构的工作提出了期待。综合各单位意见与建议,我们认为,今后,应当着重注意如下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工作 要澄清在某些基本概念、名词、术语认知上的偏差或错误,明确绿色农业科学研究与示范工作的性质和现阶段的任务。除了利用一切机会和手段,继续加强宣传外,应当编写、出版一本“宣传和培训教材”,以便在开展宣传或培训活动时,有章可循。 (二)进一步加强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管理工作 一是要继续开展“规划”的论证工作。 二是除了要加强日常的管理、监督、检查和年度总结等例行工作外,要开展旨在总结、提炼农业发展模式的调查研究或研讨活动,必要时可以采取派员“蹲点”等方式开展这方面工作。 三是要真正实施“动态管理”等构想,对于迟迟不做规划或规划论证不过关的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整顿。 (三)加大对投入品使用及其管理模式的研究与探索 从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单位的管理工作、科研立题和总结现存经验等三个方面,进一步开展“投入品”使用与管理模式的探索工作,以便提炼出可以对投入品的产、供、销、存、用等环节实现全程、有效管理的一整套管理制度。这种研究和提炼工作,不仅要贯穿于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而且有条件的时候,也可列入科研课题加以探索与研究。 (四)加强“模式”的总结和发掘工作 “绿色农业”被誉为“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模式”,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这种理想的模式,是实现“绿色农业”目标的手段、技术、方式、方法以及相应的组织和管理措施的“总和”,是“一整套”,是“集成”体系。为此,除了要从科研工作上加大“模式”研究与探索外,要注意到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实践中去总结和摸索绿色农业生产“模式”,甚至还要到建设单位以外的农业生产实践中去寻找有益的经验与做法,丰富我们的探索成果。 (五)要正确处理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与农村中心工作的关系 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单位的日常工作及其目标,与当时、当地党政机关在“三农”工作上的中心工作的大方向或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故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要与当时、当地的由当地党政机关部署的“农村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主动配合。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还要与当地政府实施或推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农资产、供、销管理体系建设,诚信体系建设以及农业执法、检查等,紧密结合起来,并充分发挥与上述工作相关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等的作用,借力使力,推动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
『打印』『关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