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绿办,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监狱局绿办: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有机产品认证和保持认证的管理,加大有机产品开发认证工作力度,根据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09年有机产品开发计划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对本辖区和本系统2009年度有机产品申报和保持认证情况做好计划统计,并将其它认证机构在我省认证的有机产品情况,按附件一、二、三的统计内容逐项核对,认真填写。并于2009年2月28日前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有机食品开发与管理科。
二、请各绿办抓紧通知企业做好本年度的有机产品初次认证申报工作,年度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10日,过期上报的转入下年度受理。同时要督促企业及时做好到期产品的保持认证工作,标志到期产品应提前3个月提出保持认证申请,上报保持认证材料,防止过期产品上市销售。
联系电话(传真):0451-86201703、86484801
E—mail:hljofcc@126.com
附件:1、2009年有机产品申报情况统计表
2、2009年有机产品保持认证产品统计表
3、2008年全省其它认证机构有机产品认证情况统计表
二OO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