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取消红荔果牌荔枝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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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标函〔2021〕151号
高州市永兴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在2021年我中心组织的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中,你公司生产的红荔果+图形+拼音牌桂味荔枝(产品编号:LB-18-19121915241A)氯氟氰菊酯、毒死蜱超标。依据绿色食品相关标准,上述产品被确定为不合格产品。按照《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的规定,决定取消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其证书。请立即停止在上述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自即日起3年内,将不再受理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申请。
特此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1年9月23日
抄送: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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