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管理处工作职能
1.负责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和跟踪检查政策措施、制度规范、规划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规性跟踪检查和产品质量稳定性跟踪抽检工作。负责指导绿色食品年度检查相关工作。组织对获证单位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依规收回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3.承担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的注册、续展、变更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绿色食品标志监管员考核评价和日常管理工作。 承担绿色食品标识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维权相关工作。
4.承办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拟定、审查、报签、核发工作,负责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和标志使用合同的统一印发工作,承担绿色食品标志许可日常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5.承担绿色食品审核评价费与标志使用费审核,督促获证单位依规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规定。
6.指导绿色食品包装标识创意设计、宣展运用,组织开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优秀典范遴选、标杆培树和星级创建。
7.组织实施绿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突发问题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绿色食品标志仿冒行为的跟踪调查处理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