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处工作职能
1. 负责组织拟定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鉴定、农耕农品(农文农品、农遗农品)等方面政策措施、制度规范、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协调指导全国名优农产品培育认定以及独特产地气候环境、土壤、地质条件等农业稀缺资源和生长空间保护相关业务技术工作。
3. 组织开展农产品品质规格、分等分级、标识化管理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等相关业务技术工作。
4. 组织开展农产品营养功能评价鉴定、数据库建立、信息发布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等相关业务技术工作。
5. 组织开展农耕农品(农文农品、农遗农品)记忆索引名录的征集宣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等相关业务技术工作。
6. 负责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鉴定技术体系规划布局、确认评价、能力验证、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组织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鉴定技术标准规范研制、推广应用和典范宣展。
7. 承担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业务技术跟进工作,承办农业农村部等相关方面委托的业务技术培训等工作。
8. 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