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评价处工作职能
1.负责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审核评价政策措施、制度规范、规划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审核评价工作体系和专家队伍建设,指导绿色食品检查员科学依规实施现场检查。
3.指导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依规受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现场检查、环境监测、产品质量检测、初审等相关工作。
4.负责受理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初审符合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对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书面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负责对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初审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价,符合条件的依规报审。
6.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星级创建和考核确认工作。承担绿色食品检查员、内检员的日常考核评价。
7.承担与国家认证认可有关方面的日常联络对接工作。负责绿色食品审核评价过程中的申投诉受理、调查和处理。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